协会资料
本协会的宗旨是: 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发挥协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个体劳动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引导全区个体劳动者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维护个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个体经济的发展服务,为我市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资文明建设,为建设海湾型城市作贡献。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个体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及登记手续完整的从业人员。
(二)承认本协会的章程。
(三)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 符合以上条件、经本人申请可成为本协会的会员。
·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对理事会成员提出批评和撤换意见。
(六)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协会给予维护。
(七)有权向协会反映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协会向有关部门转达意见和要求。
·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守法经营。
(三)遵守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
(四)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积极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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