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检免审申报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10年内资企业年检免审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年检免审申报条件的会员企业:
1、在本市登记注册,且连续经营二年以上的;
2、注册资(本)金全部到位:其中以非货币出资,应当办结财产权转移及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实行“分期缴资”的,应当完全缴清出资并办理完结相应的工商登记;
3、遵纪守法,至申报年度连续二年以上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及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
5、商事信誉高,并有相关优良记录。
二、不得参加年检免审申报的企业:
1、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因违法经营受到司法机关调查、追诉的企业;
4、从事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娱乐场所、民用爆破器材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行业的企业;
5、企业信用等级分类中被评为“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的企业;
6、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全国“法定代表人黑名单”的企业;
7、实行“先照后证承诺登记制”、“告知承诺制”办理登记注册,尚未取得相关前置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或虽取得相关前置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但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企业;
8、经营产生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
9、其它登记机关认为不宜认定为年检免审的企业。
三、年检免审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
1、《会员证》、《会员登记表》
2、《企业年检免审申报审批表》、《承诺书》(工商机关制式表格,可从协会网站下载或在协会窗口领取);
3、《企业2009年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经营范围涉及企业登记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前置许可文件、证件的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设分支机构的提供主机构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6、厦门市私营企业党员情况调查表;
为了方便会员,协会拟将年检免审与预审同时进行,有需要同时参加的企业需加填一份《公司年检报告书》,设有分支机构的公司每家分支机构再提供一份《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上述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写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在协会网站首页,表格下载处下载,或在我区协会会员服务窗口领取。)
四、申报时间
2010年1月4日---2010年2月10日
咨询电话:5815632、5815467 传真:5815467
地址:思明区湖滨东路54号(思明工商局二楼协会服务窗口)
相关资料下载区: 2009年检相关资料下载
厦门市思明区私营企业协会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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