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制定出台《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自12月1日起实施。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早在2006年1月18日,厦门市工商局就正式下发《台湾居民在厦门市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若干意见》,继港澳居民之后,允许台湾居民在厦门申办个体工商户了。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昨日,我市台湾居民个体户已达到235家,其中从事农业经营的有5家。 据介绍,自2006年1月20日台北人林永铭成为厦门第一个台湾居民个体户以来,在厦门,一股港澳台个体商户创业热潮正在形成,而个体工商户的进驻,也为厦门带来了更多的商机。在厦门“干个体”的台湾居民多数是生平第一次从事经营活动,他们听到大陆允许台胞办个体的消息后“乘兴而来”。目前已登记的200多家台湾个体户大部分从事餐饮和零售服务业。 不少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也将目光投向了社区服务行业。据了解,台湾的社区服务业非常全面,不仅卖日常商品,还经营其他配套服务,如帮人寄信,缴水电费等。业内人士称,这种社区服务模式进驻厦门,可进一步提升厦门服务行业的水平。 |